徐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门诊特定项目(精神类)鉴定须知
更新时间:2017-09-06 浏览:8608次
鉴定时间:每周五下午14:00-17:00 (夏季);13:30-18:30(冬季)鉴定地点:门诊部二楼残疾鉴定门诊
注意事项:
1、参加鉴定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张,2寸照片一张;
2、需提供本人医保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室专用章;
3、正在住院或长期卧床行动不便本人无法参加鉴定人员,住院人员由入住医院开具住院证明,卧床者由社区开具行动不便证明,由家属持上述病历资料代其鉴定。
4、鉴定完15个工作日之后,可登陆网站http://www.jsxz.lss.gov.cn,点击右侧查询模块中,门诊特定项目和门诊慢性病鉴定结果查询,也可带身份证或医保病历卡到医保中心查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