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开展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
更新时间:2020-06-24 浏览:2472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堂卫生管理规范要求,2020年6月19日下午,市东方人民医院在4号楼一楼会议室由感染管理科专职人员王梅花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堂卫生管理规范”相关知识培训。
相关培训人员针对医院食堂管理规范要求,详细讲解了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环境卫生要求、采购卫生要求、贮存卫生要求、工具容器卫生要求、粗加工及切配卫生要求、烹调加工卫生要求、备餐及供餐卫生要求、餐用具卫生要求、建立应急处理机制等相关知识、手卫生知识,通过理论联系实际,通俗易懂的讲解方法,使食堂工作人员了解了工作的重要性,并通过院感科平时对食堂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给予指证,工作人员表示今后一切工作均要按照各项规范要求严格执行,使食堂卫生管理更加规范。
感染管理科
马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