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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 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18-08-13      浏览:6973次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隶属于徐州市卫生计生委,是市委市政府举办的公立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徐州东方医院,是徐州市医保、工伤保险定点机构,市智力、精神残疾评定仲裁定点单位,市戒毒门诊免费服药定点单位,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与治疗技术指导单位,是徐宿盐连四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指定收治单位,淮海经济区精神疾病理事单位,承担着徐州市及周边地区精神疾病的医、教、研、防任务,在精神心理疾病的临床医疗、科学研究、专科建设、技术力量等居淮海经济区领先地位。医院位于云龙区铜山路,占地面积39.6亩,编制床位为500张,现开放床位720张。
  根据医院发展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五官端庄,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中要求的条件。本次招聘岗位均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年龄计算的基准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1号楼五楼组织人事科。
 
  (二)报名提供材料
  应聘者如实填写《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本人一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2张;
  3.学历学位证书;
  4.资格证书或成绩单;
  5.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报名表》1份(附后,可自行打印);
  7.现场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100元。
 
  三、考试
  1.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不参加笔试,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直接参加面试。
  2.本科及以下学历者按照笔试(40%)面试(60%)进行综合评分。
  3.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体检
  考试通过者,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
  本简章由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6-69850560
 
  附件:
  1、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