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为什么开设腹泻病门诊吗?
更新时间:2012-05-25 浏览:5699次
在我国,感染性腹泻是当今发病率最高、危险性较大的肠道传染病之一,以发病快、传染性强为特点;为进一步做好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规范腹泻病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对各种腹泻病进行专门管理,要求各医疗机构一级以上医院在每年的夏秋季节必须专设门诊,加强对腹泻病的防治。这种按照规范开设的专门用于诊治腹泻病的门诊就是腹泻病门诊。腹泻病门诊的意义,是为了及时发现病人,防止漏检漏登和便于消毒,减少交叉感染,又便于诊断和管理,因而很有必要在各医疗单位设立腹泻病门诊。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规范成立防治领导小组。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在法定时限内进行报告,及时组织治疗病人。一旦发现霍乱疫情(包括疑似病例)应在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积极组织抢救,确保不出现死亡病例;腹泻病门诊应相对独立,有单独进出通道。设有挂号室、诊疗室、收费处、药房(柜)、化验室、观察室、隔离室和专用厕所,做到布局合理。腹泻病门诊开设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