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文明单位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党建文化 > 创建省文明单位 >

文明共建丨我院与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签署《大学生心理健康诊疗绿色通道协议》

更新时间:2022-09-16      浏览:2020次

  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促进院校深层次合作。9月16日下午,我院与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共同签署《大学生心理健康诊疗绿色通道协议》,并举行了工作交流座谈会。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副校长佟光进、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副院长张才溢等相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微信图片_20220919093901.jpg


微信图片_20220919093907.jpg


  签署仪式上,张才溢副院长发表了热情洋溢地致辞,他首先对出席签署仪式的领导和专家们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对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佟校长一行表示了最热烈的欢迎!张院长指出:部分大学生出现心理或精神问题,严重影响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及就业。对精神心理疾病应实现早发现、早干预,助力大学生精神健康。医院承担着为高校培养人才保驾护航的责任,医院与高校的深度合作,不仅践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更是医疗工作中生物-心理-社会医疗模式的落实应用。希望把心理疾病的预防放在前段,整合医疗资源和高校心理卫生资源,更好地为大学生群体提供服务。


微信图片_20220919093910.jpg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副校长佟光进高度赞扬了我院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方面所做出的成绩和突出的贡献,尤其是已经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医科大学、徐州工程学院等多所高校签署大学生心理健康诊疗绿色通道协议,为大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确保大学生精神心理健康项目落实落细。佟校长表示此次绿色通道协议的签署双方将在精神医学教学领域、心理健康服务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合作,并以合作协议为基础,可逐渐拓展更多的合作项目,构建全面合作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微信图片_20220919093914.jpg


未命名-21.jpg


未命名-1.jpg


  此次签约,双方就校园心理教育、心理危机干预等方面正式达成了协议。医院与学校将共同建立满足师生心理疏导、就诊就医需要的“心理健康绿色通道”。双方共同搭建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开启医校心理健康教育、筛查、干预、诊疗等合作新模式。最后,佟校长和张院长分别代表校院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座谈会在热烈友好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医务科

  朱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