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东方人民医院鉴定2011年院课题合同书
更新时间:2011-08-03 浏览:6521次
经学术委员会评审、伦理委员会审查、科教科督导修改及复审后,2011年6月30日,市东方人民医院正式批准4项院课题立项。于2011年7月27日,市东方人民医院与院课题各负责人鉴定项目合同书。李林院长要求各课题负责人严格执行项目计划,遵守学术规范,合理使用科研经费,按期完成合同任务,形成高水平的科技成果,推动医院技术水平的发展。李院长同时要求,科教科要监督、指导各课题负责人贯彻各级部门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医院的规章制度,确保每项课题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