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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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0年 “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0-09-24      浏览:2946次

201010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沟通理解关爱,心理和谐健康。根据上级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要以精神卫生日宣传为契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对精神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精神卫生工作作为重要公共卫生问题,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全市对所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均要建立健康档案,落实随访、指导服药、督促患者按时复诊、向患者家庭成员提供护理指导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措施。通过开展精神卫生知识、政策宣传,可以有效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使深化医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二、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教育、宣传、广电、残联等部门紧密配合,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其中尤其要加大对儿童青少年、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加强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各医疗卫生专业机构要在精神卫生日前后,组织开展一系列精神卫生宣传、义诊活动,组织专业医护人员走上街头、广场,走进社区、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主动开展知识和政策宣传。

三、市本级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由市东方人民医院牵头,制定具体宣传方案,会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共同落实精神卫生日宣传措施。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将宣传活动情况汇总,并于1030日前将本地区活动总结报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处(电话:85583177,电子信箱:5583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