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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印要求

更新时间:2010-06-15      浏览:3473次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我院特提醒有要求复印在我院就诊过患者的门诊、住院病历资料必须带齐相关合法有效证件: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  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  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 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 患 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 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 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医务科  王红艳 李德咏)